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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2012年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济政[2012]10号)
字体[ ] 日 期:2015-07-14 来 源:   作者:【视力保护色: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源市2012年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奖补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源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济源市2012年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奖补政策 

  为加快构建完善的新型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逐步提升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奠定“三化”协调发展的坚实基础,2012年市委、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奖补政策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新兴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按照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的发展路径,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着力推进我市农业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安全发展,着力提高我市农业的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基础设施、机械装备、服务体系、科学技术和农民素质支撑有力的新型农业现代化新格局,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居全省前列,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一体化,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农业装备、农业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农民素质、生态环境明显提高。一产增加值增长4.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农村恩格尔系数控制在34%以内;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7%以上;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89%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农户达到4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55%左右;适应新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达到50%以上。 

  三、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1.畜牧养殖业 

  任务目标:按照“退川进岭上山”战略,突出发展生猪、奶牛、蛋鸡、肉禽和肉兔五大畜牧产业,围绕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繁育与饲草饲料四大重点,加快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优质化、品牌化“六化”进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2012年新建改造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15个,新建标准化种公猪供精站1个,规范生猪人工授精服务网点10个,创建动物防疫示范站2个、动物防疫示范场10个,完成亚桥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主体工程建设。落实好生猪、奶牛补贴等惠农政策,建设奶牛生产基地。 

  扶持政策:对通过市政府批准立项的规模养殖场区按标准进行奖补。其中新建年出栏1000—10000头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每个奖补10—50万元,改造提升年出栏500—5000头的生猪养殖场(区)每个奖补6—30万元(2008年以来已享受过国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项目的不再予以扶持);新建年出栏20—50万只的标准化肉禽场每个奖补5—15万元;按照公司+农户模式,新建林下牧养蛋鸡存栏1000只以上的奖补0.5万元,新建肉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奖补0.5万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以下村发展畜牧特色产业的,按养殖规模降低一半享受同类奖补标准。对新建达标的种公猪供精站每个奖补10万元,按要求规范完善的生猪人工授精服务网点每个奖补0.5万元;对建设达标的动物防疫示范站每个奖补5万元,动物防疫示范场每个奖补0.5万元。按要求对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补贴和奶牛保险予以政策配套补贴。年终对先进镇、先进养殖大户予以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2275.02万元用于畜牧产业发展。其中安排100万元用于林下牧养蛋鸡、肉兔和肉禽产业奖补;500万元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550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奖补(其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经费补助75万元);20万元用于良种体系和新技术推广奖补;804万元用于畜牧养殖业政策性资金配套(其中2012年能繁母猪补贴配套162万元,2012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配套155万元,2012年奶牛保险配套51万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专项储备50万元,解决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缺口386万元);301.02万元用于解决2011年畜牧产业其他奖补资金缺口。 

  2.蔬菜产业 

  任务目标:以蔬菜规模化种植为重点,加快培育花卉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以玉泉街道北水屯、陆家岭及五龙口镇裴村、闫庄等村为中心的万亩蔬菜生产核心区;以思礼镇涧北、涧南、张村和承留镇玉阳等村为中心的高效农业示范区万亩蔬菜生产核心区;以梨林镇范庄等村为中心的万亩蔬菜生产核心区;以轵城镇牛庄、金河等村为主的万亩蔬菜生产核心区;以克井镇后沟河、南樊等村为中心的万亩蔬菜生产核心区等。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建设现代农业精品蔬菜产业园。大力发展特色种植,鼓励寺郎腰大葱优势产业扩大规模,创建品牌。2012年全市新建蔬菜温室大棚2000座,其中日光温室1600座、塑料大棚400座。 

  扶持政策:凡进入蔬菜生产核心区集中连片新建日光温室在100座、200座以上的,每座分别奖补8000元、10000元;新建塑料大棚在100座、200座以上的,每座分别奖补1400元、1800元;以工厂化方式进行食用菌生产的,参照龙头企业政策奖补;对新建的单栋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智能化连栋温室且用于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按照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村新发展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在50座、100座以上的,参照核心区其他村(居)新发展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100座、200座以上标准奖补。年终对先进镇(街道)、村(居)予以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2100万元用于蔬菜产业发展。其中新建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和智能化连栋温室奖补743万元,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技术培训服务15万元。解决2010、2011年温室大棚奖补资金缺口1342万元。 

  3.烟草产业 

  任务目标:以实现烟草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为主线,以培育烟草集聚区、烟草示范园区和标准化烟草农场为重点,2012年重点打造阳下路、济邵路两侧烟草生产集聚区,烟田总面积稳定在5万亩左右,实现国家烟草基本生产单元5万担目标。新建阳下路现代烟草精品集聚区1500亩,新建烟草示范园区4个、标准化小型烟草生产农场8个、智能化育苗工厂8个、密集式烘烤厂12个。新培育200亩以上植烟村30个、20亩以上植烟户300户。 

  扶持政策:对新建达标的1500亩阳下路现代烟草精品集聚区奖补50万元;对新建达标的1000亩以上烟草示范园区,每个奖补3—8万元;对高标准建成300亩以上的小型烟草生产农场,每个奖补8—10万元;对按标准新建的智能化育苗工厂,每个奖补10—30万元;对按标准新建的集中连片10座以上的密集式炕房烘烤厂,每个奖补3—5万元;对植烟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植烟村、20亩以上的植烟户,依据签订合同面积,分别给予每亩50元的物资扶持。年终对先进镇、村予以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400万元用于烟草产业发展。其中,新建现代烟草精品集聚区奖补50万元,烟草示范园区奖补20万元,标准化小型烟草农场和智能化育苗工厂奖补180万元,密集式烘烤厂奖补40万元, 200亩以上植烟村、20亩以上植烟户奖补65万元;服务体系建设、烟田和炕房闲置期利用及烟草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市场考察、烟叶信息网建设和“市+镇+村+烟农”信息网络建设等19万元;植烟重点镇专干误工补贴16万元,烟叶种植风险保障金10万元。 

  4.冬凌草产业 

  任务目标:以克井镇、下冶镇、五龙口镇、坡头镇、邵原镇、王屋镇等适宜种植区及其周边的退耕还林区为重点发展区域,集中扶持5个冬凌草产业集聚区。2012年,以卢仝茶为依托,试验建立200亩以上的卢仝茶产业园1个,完善配套水、电、路工程,引入智能化灌溉系统,开发具有广泛市场影响力的茶叶新产品。 

  扶持政策:对冬凌草系列新产品和茶叶新产品研发进行补助。年终对先进镇、村予以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冬凌草及卢仝茶产业产品研发奖补。 

  (二)着重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任务目标: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引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现代化经营主体的扶持和培育,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鼓励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科学、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共同致富。2012年完成双汇牧业五龙口3个场区的“四通一平”工程、7个养殖场配套工程和年产20万吨饲料厂的建设用地审批以及“四通一平”工程;完成伊利液态奶加工项目的基础设施、钢结构厂房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附属设施建设等工程,并进行试生产。重点扶持双汇、伊利、柳江、康大等大型龙头企业,着力加强五大畜牧产业和冬凌草、果品、水产品生产加工以及休闲观光等产业体系建设。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生态肉鸡、核桃深加工等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入驻济源。积极培育发展本土龙头企业,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大型农产品交易和博览会。2012年新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 

  扶持政策:对当年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带动农户情况,按实际投资额的0.8%—1%予以奖补,奖补上限为50万元。对当年招商引进的全国同行业前50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且当年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奖补。对参加农博会、农交会、农展会、绿博会等大型会议获得一等奖的奖补3万元,获得二等奖的奖补2万元,其余奖项奖补0.5万元—1万元。年终对先进龙头企业予以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300万元用于龙头企业奖补。其中250万元用于伊利、双汇以外的其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建设项目奖补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参展奖励和补助,30万元用于名优产品开发及推介,2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统计、监测、分析等。 

  (三)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农业质量安全监管 

  任务目标:全面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将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治理“三高”农药、非法添加剂。逐步建立市级品牌农产品推介评选机制,2012年完成区域性农产品公用品牌创建1个,创建市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个,全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5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5个,绿色食品认证1个。探索推进蔬菜水果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试点工作,加快认证农产品推介。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 

  扶持政策:对获批的无公害农(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每个奖补0.5万元;对被认定为绿色食品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食品,每个奖补3万元,通过其它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每个奖补1万元;对被认定为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每个奖补1万元;对被认定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每个奖补2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省级名牌农产品和国家级农产品品牌的,每个奖补5万元。对镇(街道)、产业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控制体系的,每个镇(街道)奖补3万元,每个基地奖补1万元。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230万元用于农业质量安全监管。其中5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50万元用于蔬菜、水果市场准入检测,30万元用于标准化认证奖补和镇(街道)、产业基地农产品质量监管控制体系建设奖补,10万元用于种子市场监管、种子质量检测及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10万元用于农药市场监管、抽样检测、高效低毒无公害农药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及农药经营人员技术培训等,80万元用于济源市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地方配套。 

  2.农业组织化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改革 

  任务目标:以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为目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为载体,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制度建设和培训力度,重点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带动力和辐射力,积极鼓励“特色产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营销模式。进一步加快推进土地规模化、规范化流转进程,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2012年新培育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以上、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万亩。 

  扶持政策:对辐射带动农户在一定规模以上,且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的储藏、运输、加工等配套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投资比例给予一定奖补;对获得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每个分别奖补5万元、2万元。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合同已在所辖地区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且利用流转土地按照主导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实施规模经营的,对流转规模达到100亩、300亩、500亩以上的,每亩分别奖补25元、50元和70元。年终对先进镇、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予以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380万元用于农业组织化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改革。其中安排280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奖补和培训,50万元用于土地流转工作奖补,50万元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 

  3.农业机械化 

  任务目标:以建立与新型农业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农机服务水平为主线,以建设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为载体,积极推广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和畜牧、渔业、林业、设施农业机械化作业。2012年建设机械化示范园区25个;新补贴推广各类农业机械2000台,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60台、大中型拖拉机80台、设施农业机械500台、其他机械1360台;培训各类农机人员4500人。建设保护性耕作区3万亩。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6万亩。 

  扶持政策:对机械化示范园区予以一定的机械配套补助;按要求对保护性耕作进行配套。年终对先进镇(街道)予以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700万元用于农业机械化推进工作。其中245万元用于农机购置配套补贴,25万元用于全国农机化示范区项目,90万元用于用于玉米机收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地方配套、燃油补贴和农机培训等,180万元用于保护性耕作项目地方配套,30万元用于项目管理,130万元用于解决2011年农业机械化奖补资金缺口(其中农机购置补贴100万元,农机创建经费缺口30万元)。 

  4.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任务目标: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为重点,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为载体,整合各类培训的资源、项目、资金,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机构管理,加大与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民培育力度。2012年完成阳光工程培训2500人,雨露计划培训800人。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其中9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含农村妇女技术培训40万元),10万元用于阳光工程工作经费。 

  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任务目标:以深化、完善和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为重点,切实重视林权档案资料归档工作。2012年完成林业产权管理中心建设。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83万元用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中安排50万元用于林业产权管理中心建设,安排23万元用于公益林管理经费,安排10万元用于林改交易评估培训、现场勘测等费用。年终对先进镇、村予以表彰。 

  6.林业生态市建设 

  任务目标: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12年完成营造林10.375万亩,飞播造林2万亩。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141套。开展天保工程二期森林资源保护及补助工作。按要求完成退耕还林配套工程和后续工程。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464.17万元用于林业生态市建设。其中安排191.97万元用于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资金配套(含建设管理费50万元、病虫害防治基地建设30万元),39.7万元用于退耕还林工程配套,27.5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配套,60万元用于森林防火配套,45万元用于飞播造林补助,100万元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7.农业科技研发 

  任务目标:围绕农业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加大科技示范基地和科研平台建设。2012年新培育优质高产核桃示范园2个、蔬菜科技示范园2个,引进展示小麦新品种30个、玉米新品种20个、蔬菜新品种20个。启动国家级小麦中试基地、省级冬凌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3个科技创新平台。按要求完成3个农业合作科研项目。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业科技研发。其中安排70万元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10万元用于新品种引进、推广、展示等,20万元用于农业合作项目配套。 

  8.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任务目标:以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为重点,2012年在全市73个行政村建成农村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在16个镇(街道)分别建成气象信息服务站。 

  扶持政策:对农村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和气象信息服务站设备购置予以适当补助。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68.73万元用于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9.农资流通网络 

  任务目标:以建设农资配送中心为重点,着力完善农村农资流通体系。2012年新建市级农资配送中心1个、区域性农资配送中心4个,改造提升农资连锁店40个。 

  扶持政策:对市级农资配送中心建设达标的每个补助15万元,区域性农资配送中心建设达标的每个补助10万元。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30万元用于农村农资流通体系建设。 

  (四)深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任务目标:充分依托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发展定位,积极开展畜牧、蔬菜、核桃、烟叶、冬凌草、优质粮食、水产、花卉苗木等产业基地示范区建设。2012年重点建设沿黄现代渔业示范区、中西部名特优新水产养殖区、水产苗种产业区、休闲渔业基地等渔业生产优势区,切实加大渔政执法力度。新培育发展、改造网箱养鱼5000箱,引进名特优新水产品2—3项,示范推广面积500亩;新完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2万亩,完成农业部万亩粮食高产示范方1个,完成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面积3750亩,完成省级下达的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面积。积极推进农业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 

  扶持政策:对水产养殖户新培育网箱养鱼达30箱以上的,每箱奖补300元;对示范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予以适当奖补。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1010万元用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其中安排50万元用于水产养殖示范区建设奖补,100万元用于小浪底库区渔政执法补助,447万元用于2万亩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地方配套,30万元用于国家口粮田改造项目地方配套,10万元用于良种补贴地方工作经费,83万元用于种植业(小麦、玉米)保险配套,50万元用于农业部乡镇农技站建设,100万元用于示范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70万元用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配套,70万元用于2012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配套资金。 

  (五)抓好粮食安全和储备工作 

  任务目标:按要求完成2500万公斤市级储备粮和50万公斤市级食用油储备和保管工作。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602.8万元用于市级储备粮和食用油储备贷款利息、保管费、轮换费补贴等。 

  (六)持续开展农民增收计划 

  任务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在“3581”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分类档次上,2012年拉高标杆,开展“5812”(即人均纯收入5000元、8000元、1万元、2万元)四个档次的创富竞赛活动,力争更多行政村(居)的人均纯收入不断上台阶。 

  扶持政策:年终根据统计部门认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按照“5812”四个档次,由高到低选择100个村(居)分档次予以奖励。按各镇(街道)获得奖励的村(居)数量占所辖村(居)总数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表彰前8名;对创富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创富能手和示范户,各选择100名进行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124万元用于农民增收创富竞赛活动。其中100万元用于农村创富竞赛活动奖补,24万元用于统计监测费用。 

  (七)加快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配套 

  1.清洁能源利用 

  任务目标:加快推进以大中型沼气工程为重点的农村沼气建设,重点推广新型工艺沼气技术,完善验收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服务体系,构建市镇村三级服务管理网络。2012年全市新建农村沼气用户3000户,建设市级沼气服务站1个、区域沼气服务站11个、村级沼气服务网点10个,培训沼气生产工100名、沼气安全工300名、沼气使用明白人40000人次,建设循环农业模式1处、地下隧道式沼气池提升改造工程2处。 

  扶持政策:对农村户用沼气按照山区650元/户、平原区6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对300立方米以上的畜禽粪便大中型沼气工程,根据产气量和供气户数,按照1100元/户标准补助,对养殖区内配套建设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大型秸秆沼气工程按照1300元/户标准进行补助;对三级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进行适当奖补;对推广“畜-沼-菜”循环农业模式,配套设施齐全、形成完整产业链条、设施蔬菜面积超过100座大棚且集中连片发展的,每个奖补5万元;对提升改造的地下隧道式沼气池在500立方米和800立方米以上的,每座分别奖补6万元、10万元。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346.05万元用于沼气工程建设。其中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地下隧道式沼气改造提升奖补187.4万元,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扶持30万元,循环农业模式推广建设5万元,沼气培训及安全监管费10万元,农村能源新技术推广应用考察、技术引进15万元,省目标责任书规定工作经费30万元,农村沼气中央预算内项目(轵城、克井、邵原网点)地方配套3.45万元;65.2万元用于2011年未兑付奖补资金。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升 

  任务目标:以规范、加强、提升农村小型饮水工程安全和管理为重点,开展好农村饮水工程维护积累金制度,对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老化管道进行逐步改造提升。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490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提升。其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安全饮水维修积累金储备,200万元用于2009年饮水改造项目资金缺口,50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改造提升,40万元用于解决布袋沟净水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资金缺口。年终对先进镇、村予以表彰。 

  3.农业信息化建设 

  任务目标:整合各涉农部门的信息资源,2012年完成农业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一期工程,建立涉农信息资源数据库。围绕农业生产、农村管理等方面,加大对信息员、党员、农民的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力度。对全市493个信息服务点电脑宽带费进行补助。 

  扶持政策:对信息服务点电脑宽带费每个补助200元。年终对先进镇、村予以表彰。 

  资金安排:2012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业信息化建设。其中,安排80.14万元用于农业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一期工程,10万元用于农民信息培训,9.86万元用于信息服务网点宽带费补助。 

  四、加快推进农业项目建设 

  以建设水利工程项目为重点,全力提升农业发展保障水平。 

  强力推进河口村水库和小浪底北岸灌区建设,安排100万元用于河口村水库建设协调,安排100万元用于小浪底北岸灌区项目包装和审批;加快实施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安排505万元用于项目配套建设;扎实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排535万元用于曲阳湖水库除险加固配套;完成河口村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安排240万元用于河口村水库移民安置贷款贴息,45万元用于王屋山供水工程和布袋沟供水工程贷款贴息,30万元用于引黄贷款贴息,110万元用于亚行2001年豫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本息还款;加快推进计划内水利重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安排170万元用于前期工程推进。其中,西坪水库50万元、蟒河治理郭庄段拦蓄工程30万元、河口村水库供水工程40万元、王屋山水库供水工程复线工程40万元、毛栗沟饮水工程10万元;安排110万元用于市林木种子站刺槐采种基地异地重建;安排470.01万元用于解决往年农业重点项目资金缺口,其中天坛山供水工程399.31万元,王屋山水库架电工程等70.7万元。 

  五、保障措施 

  1.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惠农政策。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坚持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市各级财政支农政策。进一步完善支农政策机制,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各镇(街道)要按照对获得市农业农村项目奖补的项目进行配套奖补。 

  2.狠抓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要紧紧围绕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规模效益;要紧紧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要通过降低成本增收,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要通过非农就业增收,提高农村服务业和三产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和创业环境;要通过政策支持增收,加大惠农力度,合理调控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性互动格局。 

  3.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广大农民的创造活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持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承包经营权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使用权、林权等农村物权进行流转、抵押、贷款等交易。加快推进水利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好农村安全饮水维修积累金制度,提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农村金融业务向农村的覆盖和延伸。探索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认真贯彻农村“4+2”工作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农村工作健康开展。 

  4.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济源市纪委济源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济源市“三农”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济纪发〔2008〕27号),不断完善“三农”资金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财政“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监管。一是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户设立、专账核算”的资金管理政策,进一步强化定项目、定任务、定标准、定奖补“四定”资金使用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的动态管理,促进“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坚持按进度、按项目拨付资金,实行资金拨付“直通车”。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检查监督、审计监理。要建立和完善财政、监察、审计、政府投资办等共同参与监督、审计和涉农部门共同负责、协同验收、管理项目的长效机制,严格推行项目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安排10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先进镇、街道的奖励和结构调整项目管理。安排200万元用于农业发展中不可预见费用支出。四是积极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制、项目招投标制、政府集中采购制、项目工程监理制,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建设“阳光工程”,促进“三农”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5.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机构。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牢牢把握“三农”工作的主动权。一要强化组织保障。按照中央、省对加强“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审视和对待新时期的“三农”工作,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保证“三农”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要毫不松懈地抓落实。把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距、优化城乡发展环境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和基层组织建设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三要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认真搞好“三农”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制定、重大问题协调及督导等工作,完善“三农”考核机制,实行奖罚挂钩,对“三农”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镇(街道)、市直单位、村(居)、各类经济实体和个人等进行表彰奖励,落实政策,督查兑现,努力营造重视“三农”、重抓“三农”、力促“三农”的良好工作氛围。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等内容,广造声势,让农民群众感受“三农”的发展和变化,调动社会各界主动投身“三农”建设的积极性。 

 

  主题词:农业  农村  通知 

  主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发